拉布拉多坐便器?
据报载,一爱犬人士为其患慢性肠炎的拉布拉多动物购买价值1.5万元的坐便器,结果,既无法使狗病情痊愈,又不能减轻病人的精神痛苦,最后,只好无奈地将之弃置。
曾几何时,“人与动物和谐相处”成了人们在动物利益面前所选择的普遍选择。但是,我们是不是应当为那些受损害的“人”争取些最基本的权利呢?
拉布拉多是广泛分布于世界各地的一种狗,其主要用途是打猎、运水和拉雪橇等。因其个性镇定,温和,诚实可靠,聪明稳健而广受喜爱。但患有慢性肠炎的拉布拉多“多多”却被一位爱狗如家的主人用价值1.5万元的电动坐便器解决了排便痛苦。
为使多多的病情早日好转,主人绞尽了脑汁,花尽了心血,跑遍了市区每个宠物医院,结果,医生的处方都是以毒攻毒,多方治疗无效。爱犬心切的宠物主人只好将“古董”级坐便器搬回家,并对多多进行强制训练。但是,结果令人大跌眼镜:这个昂贵的坐便器连狗的尿都没有沾过,这只可怜的拉布拉多依然排着“便便”。
人们爱狗,为狗花点钱、费点心当然是应该的,也是无可厚非的。但是,若对此缺乏起码的衡量标准,爱宠达到了害宠、甚至害人的程度,那就必须慎行了。
以损害“人”的权益为代价来达到为狗看病之目的,这在法治国家是无法想象的,也是无法实现的。因为,在这类国家中,动物只是人的财产,主人的意志决定了它的生命程序。但是,作为一类特殊财产的人,至少应当在法律上对破坏公共安
全及他人人身、财产权益的行为享有排除权。对那些有生命危险的重大疾病的预防,也应有回避赔偿、减免责任的能力。如此,才能保障人的起码的生命安全,也才有资格争取达到人与动物和谐相处的境界。